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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复审的报名者,可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工作岗位不开考。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工作岗位不开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招调,结束招调工作;考察确定适合人选的,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调人选。拟招调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因部分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者,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招调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调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调资格。
未尽事宜,由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5楼553室。
咨询电话:0775-456522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775-456736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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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19年市委网信办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g.gxrc.com/ds/gg/Article.aspx?ArticleID=10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