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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三)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将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同职位其他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任用人员,分别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其他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的未尽事宜,按济组通字〔201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66601113(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531-66605968(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
0531-82568205(市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下载: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