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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遴选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遴选总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盐城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及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盐城政法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遴选规定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公开遴选监督电话: 805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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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
原标题:盐城市委政法委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syczfw.gov.cn/Item/329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