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九、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
报考公务员遴选岗位的,须参加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
十、综合成绩计算
(一)遴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免笔试遴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8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二)选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选调: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subsite_index.asp?Twzbh=8)
上公告。
十一、体检和考察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考核人选。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考核。
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考核由遴选(选调)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确定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考察考核小组。通过到考察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察考核、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体检、考察考核等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开。
十二、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subsite_index.asp?Twzbh=8)
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选调)的,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考核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选调)计划。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十三、纪律与监督
参与或从事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遴选(选调)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我县公开遴选(选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程由纪检监督部门派驻陆良县委组织部纪检组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874—6212929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0874—6939508
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0874—6939531
十四、其他
本公告由陆良县遴选(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陆县2019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3.陆良县2019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ynqjrs.cn/subsite_detail.asp?Twzbh=8&id=13553&lb=12
原标题:陆良县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