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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可登录吉安党建网下载《吉安市市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拟报考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7月29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30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若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7。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为1:5,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4。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低于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结束后10天内完成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