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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重点考核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知识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等,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8日下午14:30—17:00。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职位相关排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选择各职位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公布。我厅将通过电话等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拟遴选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7名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而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厅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7名考察对象。如有因故放弃遴选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遴选资格等情形的,由我厅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由我厅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组织考察。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信念、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遴选的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和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对拟遴选人选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遴选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厅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获准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遴选的,不另行通知。
八、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遴选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遴选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我厅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电话: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20-87537835,020-87532162。监督电话: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纪委,020-8753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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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16日
原标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面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dee.gd.gov.cn/ggtz3126/content/post_2538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