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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由中院政治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时需查阅个人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具体职位条件,以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出现档案中重要材料不全或者记载不清楚等问题,且考察人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视为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体检由州中院政治部负责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因考察、体检出现自动弃权或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中院政治部根据报考者的最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报请中院党组讨论决定遴选人员。对确定的遴选人员,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公示5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中院政治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发布。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遴选的监督工作,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6)2199010(中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876)2199011(中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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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s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9/07/id/4181541.shtml
原标题: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