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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
报考文字综合岗位笔试须使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笔试须使用蒙文作答,两个岗位只提供汉文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试卷,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11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7日左右,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 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现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中央国家机关、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印发的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分钟,所有考生须用汉语作答。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