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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西双版纳州监委遴选公务员3人公告

西双版纳先锋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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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和经历业绩评价贯穿遴选全过程。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xsbn/index.html)、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网站(http://www.xsbnjw.cn/webs/xsbnzjw/)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西双版纳州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双证人员同时附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经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

4.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蓝底渐变彩色照片3张(电子版同时提交)。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204、205室(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65号)

联系电话:0691-2122525、2139016

(三)资格审查。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并告知不合格原因。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最终总成绩在西双版纳先锋网、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网站公示。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结合遴选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以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与考察同步进行,通过考察,结合量化指标,评定经历业绩评价成绩。若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1名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1.考察。考察由州纪委州监委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自动弃权或不合格的,顺延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州纪委州监委按照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州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先锋网、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西双版纳先锋网、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网站发布。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691-2122525、2139016(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691-2136507(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0691-2123744(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附件:州纪委州监委公开遴选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zswldj.1237125.cn/html/xsbn/2019/7/15/050bc357-d9bb-47f4-8faa-96c1031bd61f.html

原标题: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西双版纳州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监察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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