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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丽水市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遴选(选调)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面试一般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遴选(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遴选(选调)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面试题型、面试要求、面试时间等有其他要求的,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遴选(选调)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遴选(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遴选(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在本次公开遴选(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或遴选(选调)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在遴选(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丽水区号为0578)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处:2098776、2098775
附件:
1.2019年丽水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职位表
2.2019年丽水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
丽水市公务员局
2019年7月12日
原文名称:2019年丽水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公告
原公告链接:http://www.lsxfw.cn/news_show.php?id=5915&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