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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确定。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4日,地点:日照市。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场次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计划1:1.5的比例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先按照成绩高低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因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同职位差额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开遴选机关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度和是否存在回避情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应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公开遴选机关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视情节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要如实反映情况和意见,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对考察工作负责。
体检应在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人选与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确定初步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经公示没有影响遴选问题的,用人单位根据遴选职位情况,研究确定工作岗位和职务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遴选职位的,退回原单位,按照原职务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781186
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866271
遴选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与遴选单位直接联系(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5年度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 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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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度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 .xls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