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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7月8日至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地点: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干部处北栋708办公室(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有关证明本人基层工作经历、办案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含1:2),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选调计划数。
(二)笔试
报考人员须凭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从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审查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合格者放弃,从该职位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按选调职位确定选调人员,在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网(cszy.china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六)调入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涉及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 8月31日。
2、本次选调所有信息(包括公示)在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网(cszy.chinacourt.gov.cn)予以公告。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干部处
0731-85798287、85798283
监督电话: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
0731-85798220
附件下载>>>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 7月 4日
原文链接:http://www.gjrcw.com/1318/335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