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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选调22人公告(第一批)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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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加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选调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调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选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7月8日9:00-7月15日16:00。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需要咨询报考条件的,可与选调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对资格初审不通过有异议的,可向选调主管部门提出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7日每日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选调主管部门对考生提出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8日每日的9:00-16:00;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19年7月8日9:00-7月19日16:00。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选调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选调主管部门的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12∶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24日—26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分统一笔试和笔试加试,其中:岗位代码为08、09的岗位,需参加统一笔试和笔试加试,其余岗位只需参加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统一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9:00—11:30;

笔试加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14:00—16:00。

2、笔试内容。统一笔试的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笔试加试的考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本次公开选调中笔试(含统一笔试、笔试加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市人社局与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确定。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须达到6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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