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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者持《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到指定地点或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办理报名手续,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3.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专家团队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文字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文字材料达到要求的,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能力、分析观察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功底等。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先面试后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具体另行制定)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从综合成绩合格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转任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员,并在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发布,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276613;监督电话:3276601,3276606。
原标题: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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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