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浙江:2015年丽水市莲都区选调6人公告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0-20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5.体检、考察:按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选调: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选调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0578-2271516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2051278

  原标题:2015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1. 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xls

  2.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4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