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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法步骤
(一)资格审查
1、依据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身份、年龄等条件进行审查,原则上各选调岗位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3。(对未达到1:3比例的,选调职位保留、核减或取消,由选调单位确定)。
2、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对各选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不适合报考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实际报考该岗位总人数比例低于1:1,将对该岗位计划选调数进行相应削减。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行政管理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根据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不足1:3的选调岗位,由选调单位决定岗位的保留或取消,如保留本次选调岗位的,笔试成绩需达到本次遴选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面试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评委由5-7人组成。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三)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总分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选调岗位考察对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通过走访、座谈,了解人选的德才表现。考察环节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将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按归口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选调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对象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办理行政、工资等手续。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根据拟选调对象的现实表现按归口向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反馈使用意见。用人单位同意调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汇总并统一提交县进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不同意调动的,说明理由,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1.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公开遴选是县级机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各用人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均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防止将超龄、有服务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推荐报名,造成工作被动。
咨询电话: 2938709 821547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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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洋县县委组织部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7日
原标题:洋县2019年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gxian.gov.cn/gk/gk29/335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