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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选调程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照片或扫描件(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M以内,2 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0kb以下)形式发送至邮箱smxssfqzzb@163.com。邮件主题固定为“XXX(姓名)选调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电子版;③本人毕业证(有多个教育经历的,要提供全部学历证书);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多个教育经历的,要提供全部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⑥《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⑦《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严重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前提下,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全过程。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被选调人员的仪容仪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选调人数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因自愿放弃产生选调缺额的,可在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