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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申报时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其他需要核定的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录用。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遴选)资格,取消该岗位。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选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调入人员在佳木斯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为解决后顾之忧,选调到我市工作后其配偶[或未婚夫(妻)]如在异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同等条件考虑在我市适当安排工作。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公开选调(遴选)资格。
3.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860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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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佳木斯市直机关公开选调(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