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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公开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市委组织部派员指导监督。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熟悉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知识的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进入面试的人员在白银廉政网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情况,按照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推荐意见,突出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担当精神、业务能力及群众口碑等情况。同时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在严格审核考察人选个人档案、廉政情况、计划生育、遵纪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作出较为全面的评价,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试用人选。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对考察确定人选情况,在白银廉政网、白银日报等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遴选的,办理借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943-8836233
监督电话:0943-8622662
原标题:中共白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白银市监察委员会关于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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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银市纪委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bysjw.gsbaiyin.cn/info/1013/182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