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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业务能力测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均须使用汉文(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业务能力测试、面试分别为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业务能力测试×50%)×70%+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为综合写作,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7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10日左右,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业务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能力测试范围人员。业务能力测试为限时文稿撰写。报考者可于2019年7月下旬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业务能力测试公告及相关要求。
(三)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9年8月上旬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要求。
2.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和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出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 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加权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遴选(选调)报名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现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中央国家机关、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印发的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业务能力测试×50%)×70%+面试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