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考试
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如出现选调对象面试成绩两名或两名以上成绩相同情况且影响最后录用的,现场组织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确定最后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新选调的工作人员,由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个人素质能力特点和专业特长,科学安排岗位,个人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新选调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凡在报名后在原单位晋升职务(不含职务职级并行晋升职级)的,不予承认。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平舆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平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平舆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zmdrc.net/xw/news/view.asp?id=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