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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测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 9:00-12:00
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可于2019年7月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山西省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选调生由服务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盖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