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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
上午 9:00-12:00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7月下旬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资格复审开始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公告在用人单位网站发布,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山西省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盖章);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党员身份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因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不定等次的,由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及《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者笔试成绩均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