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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周口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选调21人公告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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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1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转任)手续。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的职务,不予承认。

  五、职位安排

  受职务职数限制时,被选调的科级干部不按原职务级别安排。

  六、其他事项

  1.严格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所在单位必须具实推荐。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单位的推荐材料与实际有出入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2.严肃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为本次选调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本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94-8273801 0394-8281936

  原标题:中共周口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周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周口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周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周口市纪委

  周口市委组织部

  周口市委编办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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