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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考调公务员2人公告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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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同时参加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民宗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组由州民宗委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

州民宗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民宗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人选。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和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州民宗委党组按程序上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调方案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xn.gov.cn/)和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州民宗委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州民宗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110119(黔西南州民宗委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3111726(王棚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民宗委纪检专员)

原标题: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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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9年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doc

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View/notice.5/246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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