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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 张。
我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考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百分计。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我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我局统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遴选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转手续
遴选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咨询电话:0451—87016200、8701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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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7号
2.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17号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