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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基本情况、拟选调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选调与使用
经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人社局按照干部调配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区直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芹(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宗毅翔(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生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海东(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小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李生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工作事宜。本方案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加大对公开选调工作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联系电话
区委组织部:(0939)8216986
区人社局:(0939)8212035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0939)8211272
原标题:2015年区直单位、街道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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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