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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公示和资格复审
1.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将名单公示7天。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办理手续
拟遴选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目前仍在强基惠民驻村工作队队员、担任第一书记报考被录取的,调动手续需在轮换完毕后办理。拟遴选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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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893—7823984
中共山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xzsnw.com/gov/gsgg/150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