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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sjwzzb@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市纪委监委科员+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市纪委监委科员+姓名+手机号”,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③如不满足专业要求、报考职位2的,要提供获得相关奖励或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稿等证明材料,需注明报纸、刊物的名称、刊登日期、刊号等基本信息;④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如有请提供)
2.报名纸质材料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3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204室。邮政编码:519000。电话:0756-2258601。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不予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珠海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六)组织考察
珠海市纪委监委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将不予选用。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期报到。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珠海市纪委监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原标题: 珠海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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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纪委监委
2019年5月31日
来源:http://www.zhsw.gov.cn/sww_sjw/gzdt/201905/t20190531_54359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