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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法步骤
(一)个人报名。在河东电视台、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河东党建网、河东党员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简章。报名自6月1日开始至6月6日结束,符合报考条件的区直机关事业人员到区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报名,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到报考职位所在镇街党建办(临空区社会事务办)报名(具体职位计划、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附后)。
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考人数达不到选拔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取消选拔计划。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1、退伍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河东区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
5、报名承诺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各镇街开发区对人选条件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报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分别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司法、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卫生计生、农业、环保、安监、国土、审计等部门单位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范围。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计划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口头表达等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范围。对因放弃招考资格或被取消招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作出评价。
(五)计算加分因素。对于退伍军人,凡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每次立功分别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2分、1分,其他奖励项目不予计分,立功情况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认定,多次立功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对于其他人员,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指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评定的奖项),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区级奖励加1分,市级奖励加2分,省级以上奖励加3分,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认定,多次受奖的按照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六)研究任用。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任用人员并组织选岗,其他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纳入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管理。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将征求意见后择优任用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拟任用名单经由河东电视台、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有反映经查实影响任用或者公示过程中自愿放弃的的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及任期。本次公开选拔的到村任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镇街开发区组织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继续留任,“不称职”的予以免职。对选拔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条件成熟的,可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任期至下次村“两委”集中换届为止。任职期满后可以继续参加任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可以连选连任。
(二)经济待遇。(1)基本报酬。任职期间,机关事业人员、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原待遇不变;其他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村干部基本报酬。(2)岗位补助。任职期间,机关事业人员、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每年发放补助1万元;其他人员且跨村任职的,每月发放补助300元。(3)奖励报酬。新选配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根据任职岗位的基本报酬,享受业绩考核奖励报酬。为发展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镇街开发区党(工)委审核同意,按当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量10%的比例予以奖励(上级财政政策性投入产生收益除外,最高不超过5万元)。(4)社会保险。任职满1年、符合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每年按照基本报酬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村党组织副书记,按照基本报酬总额17%的比例给予补贴。(5)晋位奖励。任职期间实绩突出,任职村年度考核在所在镇街排名由后30%进入前15%的,向新选配村党组织书记发放一次性考核奖励1万元、副书记发放一次性考核奖励5000元。
(三)政治待遇。任职村连续两年被评为四星级及以上党组织、个人表现特别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和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报考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和镇街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具体条件以招考简章为准)。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资格。
(二)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391072)
(三)报考人员在选拔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拔任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河东区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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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dong.gov.cn/info/1024/795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