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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人员。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按百分制统一打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分。
1.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以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及综合材料写作为主。其中,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占30%,综合材料写作占70%。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认真审查考察对象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自行负担。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考察或体检环节中如遇不合格的,则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对拟选调人员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宜丰发布”“宜丰清风”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795-2765230。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人员,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在公示期内出现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情形的,经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意见后,宜丰县纪委县监委将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表现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统一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纪委县监委具体操作实施。
原标题:宜丰县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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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来源:http://www.jxyf.gov.cn/News/JRYF/GGTZ/YF_201952950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