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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
1.2019年7月下旬,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兵团卫生健康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被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
兵团卫生健康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初步人选,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门户网、兵团胡杨网站、兵团卫生健康委网站、兵团考试信息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五)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2019年8月,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已选调人员参加面试的往返交通费和进疆报到的交通费,按照同级公务员出差标准给予报销。
五、保障政策
选调进入兵团机关工作的人员,可按照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兵团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有关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的通知》(兵党组发〔2018〕39号)规定,享受相关保障政策。
六、纪律监督
(一)兵团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兵团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兵团卫生健康委办公室:0991-2890328, 2890154(传真)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9:30(除休息日)
原标题: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机关面向内地部分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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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19-05-29/72468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