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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zzb3366733@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公务员+姓名+手机号”,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报名材料(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不退回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公务员+姓名+手机号”,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2、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政府大院市委办公大楼市委组织部503室,联系人:吴丽娟,联系电话:0660-3366733,邮政编码:516600。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通过资格初审的,部办公室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退回)。
(二)考试
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来汕尾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选择排名前12名的考生进入面试。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最终取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4名体检对象。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4名考察对象。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对象的组织鉴定。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拥有本次选调的最终解释权。
原标题: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面向全省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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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0日
来源:http://www.swsdj.gov.cn/swsdj/gggs/201905/40082a72f6554dc69a0541404ac5a5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