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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㈤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对象,并在“宁乡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考试网公布。
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
㈥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与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终审。
考察结束后,组考单位将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并在“宁乡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考试网公示。
㈦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
㈧结果公示
将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㈨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协议。
调入人员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五、其他规定和要求
㈠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 “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及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
㈡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公平、公正,中共宁乡县纪委(县监察局)将加强指导,县人社局和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㈢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一律提交监督部门取消资格。
㈣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宁乡县人社局、宁乡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和补充。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731- 82378041
联系人: 王俊
宁乡县人社局报名咨询电话:0731-88980725
联系人:文禹、黄敏
原标题:宁乡县2015年公开选调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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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 乡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