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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日期截止后,由市机关事务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数不得低于公开选调人数的6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由面试、笔试和考察三部分组成,面试占45%、笔试占45%、考察占10%。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考试采取先面试再笔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以上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以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确定考察对象。由市机关事务局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试、考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综合各方面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拟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解释。
原标题: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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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ews.jhrcsc.com/newshtml/42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