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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承担,体检合格的列为组织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组织考察人选,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期间发现存在不适宜选调有关情形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试用及调入任职
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进行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或其它情况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中共虎林市委组织部、虎林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电话:5826006; 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5855087。
原标题:虎林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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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4日
来源:http://www.hljhulin.gov.cn/index/main!queryById.action?id=4028e4e16a570880016ab59a34aa00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