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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文字驾驭能力、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相关知识。
3.笔试试卷满分100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考调职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2:1面试比例的,由考调单位申请,报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进行财经类专业知识及技能测试的,由用人单位在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命题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五)组织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或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20%)
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职位人数2:1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公布。
2.组织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报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依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3.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干事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4.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考试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
(六)确定拟考调人选和公示
各考调单位确定人选时,要提交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从到低分,按考调职位1:1的比例,提出拟考调人选意见,报市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进行公示后,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参与考调人员如有弄虚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凡涉及本次考调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市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石嘴山市直部分机关考试选调急需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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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分机关考试选调急需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