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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93人公告

组工网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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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公开遴选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进行体检,体检由遴选机关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限1次。

(二)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考察人选1∶1.5--1∶2的比例由遴选机关确定。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机关党组(党委)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公开遴选机关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三)任职

公开遴选人员可直接任职。

附件下载>>>

1、《甘肃省2019年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甘肃省2019年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甘肃省2019年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3日

来源:组工网

原标题:甘肃省2019年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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