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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
1.加分公示结束后,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加分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市遴选办会同遴选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3.确认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得缺席当天面试,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市级机关遴选。
(五)面试
1.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4.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市级机关遴选。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六安先锋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量化计分考察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2.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前,须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按程序进行,测试情况详见《六安市2019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量化计分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4.考察期间,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
5.考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遴选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市委组织部汇总遴选单位提出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六安先锋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市遴选办电话:3379495
原标题:六安市2019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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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
原文链接:http://www.luan.gov.cn/content/detail/5cd58c676eb33ef82b000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