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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鹤岗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8人公告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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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资格条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5月8日至5月14日(节假期间接受报名),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市委办人事财务科(市委办公楼329室),联系电话:3350002,13089773399。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名人员填写《中共鹤岗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在纸质版右上角签字确认(报名表请到鹤岗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3)《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政工)部门印章。

(4)由所在单位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具鉴定。

(5) 报名人员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笔试、面试

考试从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主要考核文字综合能力,分值权重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核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分值权重4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组通过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市委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鹤岗日报》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转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四、选调监督

公开选调期间,监督电话:3310028。

原标题:中共鹤岗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鹤岗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鹤岗市委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gang.gov.cn/szf/tzgg/2019/05/212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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