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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手续办理
1.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由人社局通知通过公示人员报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及本人人事档案材料。
2.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遴选条件人员,报县领导审签后,由县级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在拟聘人员中择优选择,并由主管部门通知拟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且按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岗位聘用,确定工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6600779
2.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筹备组: 0839—6600759
原标题: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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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cnjg.gov.cn/articleinfo.aspx?id=47246&ci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