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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前需征得人选(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司法、行政执法编制人选,每个单位组织推荐人数不少于2名。
个人自荐报名者报名时应携带《公开选调公务员个人自荐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及2018年度考绩证明、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等材料。组织推荐者除需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公开选调公务员组织推荐表》。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市纪委市监委四楼会议室(行政1号楼4楼)。
2.资格审核。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数。
3.考试测评。考试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6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知识面,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文字表达等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60分。
4.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5.研究决定。根据考试测评及考察情况,综合研判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按照公务员招录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合适人选不足,将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6.公示和调动。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如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再行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 司法、行政执法编制人员人事关系按政策仍留在原单位,组织关系转市纪委。
2.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0579-85531533。
原标题: 义乌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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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中共义乌市纪委 义乌市监委
2019年5月7日
来源:http://www.yw.gov.cn/11330782002609848G/bmxxgk/11330782002609389B/06/tzgg/201905/t20190507_3917605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