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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实绩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排列。体检由市竞选办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未参加、未通过体检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体检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市竞选办抽调组织、纪检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列为拟任人选。民主测评票各项“优秀”等次得票率或“同意提拔”得票率低于70%的考察对象,不列为拟任人选。
(八)决定任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统筹考虑综合成绩、岗位需求、个人阅历和特长、考察情况等因素,确定拟任人选的岗位(拟任人选可优先选择本乡镇、街道空缺岗位),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经过考察但未被任用的干部将纳入全市科级后备干部序列。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对选拔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以上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泊头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184047 监督举报电话:8012380
原标题:泊头市2019年非定向竞争性选拔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公告
泊头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botou.gov.cn/article.asp?id=1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