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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12人公告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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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下列10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在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经考察发现本人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10)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必要时,选调机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拟选调人员确定

由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并综合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和原单位现实表现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七)公示、调动

经考试、考察择优确定的选调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由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它报考所须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其他事项可咨询组织人事部门,电话:3838728、3838115。

原标题:2019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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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计划表.docx

衢江区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5日

来源:http://www.qjq.gov.cn/art/2019/5/6/art_1455839_33952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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