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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
拟调人选在北川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岗位试用
公示期满,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由县纪委监委统一安排岗位,试用3个月。试用结束后,相关室部、纪检监察组出具试用报告。
十、调动
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对试用人员进行测评,表现优良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结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人员安排方案提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十一、遴选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遴选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凡与遴选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1071 (县纪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816-4821390 (县纪委信访室)
原文标题:北川羌族自治县2019年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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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2019年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原文链接:http://www.beichuan.gov.cn/content.jsp?id=8a868a346a1e9042016a6d96f03a0e69&classid=250e1dc2a90343a68fb51de948f3d4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