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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纳入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由我区组成干部考察组赴体检合格人员的工作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同时再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间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在整个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发函通报。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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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30日
来源:
http://www.ybq.gov.cn/Item/3708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