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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经常委会研究有不符合条件的,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考察、研究。
6、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7、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扬州人事考试网、扬州市纪委监委清风扬州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选调公告由扬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扬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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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纪委
2019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jjw.yangzhou.gov.cn/yzjw/zxzx/201904/e5f7c62b06be428bbf712b2178bb773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