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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借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5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要求本人现场报名,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5678号 通化县纪委县监委四楼412室。
(二)缴费。
本次选调借调考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19年选调借调人员报名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考生需经现编制所在工作单位一把手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报名表中照片需要彩印),附件一和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邮箱thxjwzzb@163.com 。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证明1份。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机构盖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需要提供年度考核表。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时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转任资格。
三、考察
1.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和方法组织考察。
2.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3.综合考虑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一贯表现和岗位匹配度等,集体研究确定人员。
四、公示与审批
对拟选调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到适当岗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将考核情况和拟选调借调意见分别报送通化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选调借调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为本次选调借调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通化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435-5772366;
通化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 0435-5221869。
附件下载>>>
通化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原标题:2019年通化县纪委县监委选调借调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