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同意,决定面向本县公开选调肥西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范围及对象
全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工作人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在肥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和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统一发布。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18号,电话:0551-68841917)。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岗位表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证件(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3)单位出示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
⑷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填写。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必须达到“N+1”(N指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即形成有效竞争,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人数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3、考生于2015年9月29日上午8:00-11: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