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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bgs@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科员+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文件名统一为“选调科员+姓名+手机号”,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2.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珠海市机关大院1号楼520室办公室。邮政编码:519000。电话:0756-2118852、2212109。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4.通过资格初审的,我部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按照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择优选择40名考生来珠海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选择排名前20名的考生进入面试。笔试设置60分合格线,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4名体检对象。面试设置60分合格线,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4名考察对象。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适当调减考察对象名额。